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,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苏州市委组织部《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》,决定对发展对象周伊航同志进行公示。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年龄 | 学历 | 申请入党 时间 | 定为积极分子 时间 | 党校培训 情况 | 定为发展对象 时间 | 政审 结论 | 培养联系人 |
1 | 周伊航 | 男 | 35 | 硕士研究生 | 2021年12月30日 | 2022年9月28日 | 合格 | 2025年3月26日 | 合格 | 盛中民、乔光 |
注: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0日-2025年5月26日 。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向后勤党总支反映。联系电话:0512-52251360。